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批胸腔镜器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批胸腔镜器械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GN2022-35-4818
3. 采购方式:磋商
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
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阜阳徽远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 75,200.00元
第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晨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 91,800.00元
第三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阜阳维尔杰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价: 90,000.00元
公示期:自 2022 年 09 月 15 日至 2022 年 09 月 19 日17:00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法务办公室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四、其他
其他情况说明: /
本公示在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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