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规定,现将申报价格符合条件的国采第三、五批同通用名药品进行公示,接受企业申投诉。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2年9月9日至9月13日。
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三五批集中采购同通用名药品补充公示表
河北省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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