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议价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与竞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口腔科隐形矫治器。
(二)采购需求:以现服务价格为最高限价,签署18个月服务合同,如上级管理部门有统一采购及服务合同,本服务合同自动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zfcg.sz.gov.cn)查询为准,提供30天内的查询记录备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提交采购材料要求
(一)产品预报价表(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原件;
(三)生产企业: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生产企业经销代理授权书原件、复印件(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国产产品如有,需提供);
(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制造表及附页;
(五)近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产品抽查检测报告书复印件(产品要求检测的须提供);
(六)产品介绍彩页;
(七)产品售后服务条款;
(八)提供产品的在用客户名单(单位名称、使用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时间);产品价格证明(有效合同或其它用户发票复印件)。优先考虑深圳市三甲医院在用产品。
以上证件、资料全部须加盖公司公章。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大族河山6栋206房。
(二)议价谈判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议价谈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简竹护理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公开议价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联系人:尹女士,黄女士。
(二)联系电话:0755-84535602。
附件:产品报价表
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一:产品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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